1月4日上午10时,关于授予宁翌岑、张云贺同学“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仪式在E203会议室隆重召开。对奋不顾身,勇救轻生妇女的我院机械茅以升10-1班宁翌岑、自动化09-2班张云贺两名同学进行了表彰。院长杨德新教授,党委书记肖羽洁同志,党委副书记王曰松同志以及各系院主任、全体辅导员、学生代表参加了授予仪式。此外,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周世昌同志和相关民警同志参加授予仪式。仪式由王曰松书记主持。

首先,党办副主任单慧宣读《关于开展向宁翌岑 张云贺同学学习活动的通知》,就宁翌岑、张云贺两名同学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作了介绍。号召我院全体同学要以他们为榜样,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发奋学习,勇于实践,积极进取,争做时代楷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杨德新教授、肖羽洁书记为宁翌岑和张云贺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

随后,宁翌岑同学就自己的先进事迹做了发言。她说:“作为大连科技学院的一份子,我跨出这个校门代表的不是我自己,是整个学院,所以,我今天得到这个荣誉并不仅仅属于我个人,更应该属于培养我的大连科技学院。”张云贺同学在回忆当天救人的过程时说,“面对一个生命,我们只是本能地去营救,没有想到会获得什么荣誉,并且我很感谢我的老师对我的培养,正是因为他们我才有了今天。”

接下来,周所长对我院学生的勇救落水妇女的行为表示了肯定,对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给予了高度赞扬,并祝愿学院越办越好。

最后,肖羽洁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各基层党团组织、学生工作部门要把学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做到实处,一方面要弘扬两位同学的高尚道德情操,另一方面要在全院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活动,因为德育是教育的灵魂。希望全院师生共同弘扬宁翌岑和张云贺两名同学高尚的道德情操,把学院各项工作做好,通过大家的努力,为构建和谐校园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做出贡献。最后,授予仪式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完满结束。